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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改扩建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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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贵州省科技计划项目(第壹批)项目复核的通知

2020-09-11 13:20:13

各市(州)科技局,有关高校,省属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发布2021年度贵州省科技计划项目(第壹批)申报指南的通知  》(黔科通〔2020〕42号)要求,我厅受理基础研究计划(科学技术基金)、科技支撑计划和科技成果应用及产业化计划项目5366项,1223项项目不符合申报指南要求。为维护科研人员切身利益,经研究,现开展项目复核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复核时间
        2020年9月11日-15日
        二、复核方式
   项目申报人按照科技项目复核操作手册(附件1),登录贵州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信息系统(http://xmgl.kjt.guizhou.gov.cn),针对受理未通过具体事项,在已上报列表点击“复审申请”按钮,阐述复审申请理由并根据项目补正材料标准(附件2),一次性提供补正材料。
        三、复核咨询
   政策解答:张金廉 辅宏璞,0851-86987256
   技术支撑:赵福焱,0851-85817379



科技项目复核操作手册

 

一、操作环境
为了获得蕞佳的用户体验,建议您使用“谷歌浏览器(Google Chr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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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 Chrome

360浏览器/360急速浏览器都需要切换为急速模式后才能使用,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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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复审申请
        项目申请人登录贵州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xmgl.kjt.guizhou.gov.cn/),在已上报项目中找到已上报项目,点击“审批记录”查看具体退回意见;根据退回意见提出“复审申请”,阐述复审申请理由,并一次性提供补正材料,填写完毕提交审核,如下图(注:项目复审申请只能申请1次,若复审不通过不能再重复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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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复审审核
        项目受理人员登录贵州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xmgl.kjt.guizhou.gov.cn/),在项目受理中找到“项目复审”按钮,加载申诉项目,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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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申诉详情查看”查看项目申请人申诉理由及补充的证明材料,若项目申诉要求合理审核通过,若项目申诉要求不合理审核不通过写明复审意见,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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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可根据项目复审状态、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承担单位等信息进行查找,如下图(注:复审审核只能审核一次,若已审核的项目不能再更改复审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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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贵州省科技计划项目(第壹批)项目补正材料标准



        一、签字盖章页
        1.科技计划类别和项目名称需与申报材料保持一致。
        2.机构法人栏需有机构法人签字或盖章。
        3.申报单位栏需盖公章。
        4.项目参与单位盖章栏所有参与单位均需盖单位公章。
        5.项目主要研究人员签字栏为申报书中包含项目主持人在内的所有项目研究人员,除项目主持人外,其他人员在项目分工栏中均不得填写主持项目等类似定义。

        二、职称和学位证明
        1.职称需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职称为本单位聘用及自评的,提供本单位具有相应聘用及自评资格的文件证明。
        2.2名同行专家推荐需提供专家签字的推荐信并附专家职称证明。
        3.博士学历需提供博士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三、合作协议
        1.合作协议中合作单位名称、公章需与申报材料保持一致。
        2.合作协议中需明确约定各方责任、目标任务、经费分配,以及项目实施形成的固定资产和科技成果权益归属等内容。

        四、政府机关(公务员)为参与单位(参与人)
        事业单位因无机构代码,需挂靠上级政府部门的,需由对应的政府机关出具证明,说明实际参与单位性质和参与人身份。

        五、伦理审查
        1.涉及人的伦理材料,需加盖单位伦理委员会章。如未成立伦理委员会的,可由单位工作公章代章,并在复核材料正文中予以说明。
        2.伦理材料相关内容与项目名称不一致的,需补充说明,加盖伦理委员会章或单位公章。
        3.伦理材料中相关参与人员需有项目申报材料中人员参与。

        六、聘用合同
        项目主持人不是申报单位正式员工的,需签订有与项目执行期相对应的聘用合同,明确在项目单位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6个月。

        七、省部级基础研究合同
        需提供相应的合同原件封面和签字盖章页。

        八、成果证明
        1.按照指南要求提供相应成果证明材料。
        2.成果属于外单位产权的需提供产权所有单位或所有人授权证明。
        3.临床专项不需要补正成果证明材料。

        九、单位基本信息
        社会信用代码和单位名称等基本信息错误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得法人证书原件扫描件。

        十、同年申报两个计划项目
        项目主持人同年申报两个计划类别项目的不接受复核申请,如申报系统中显示身份证错误导致误判,可申请复核。
复核提供的材料需针对问题提供清晰、真实、完整的复核材料,以PDF格式上传至科技业务综合信息系统。
        未尽事宜,请咨询科技项目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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